四川教师试用期考核标准来了!不合格真走人,这些红线别碰
考上教师编制不等于“一劳永逸”。新入职教师有一年试用期,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,按规定程序予以解聘。这不是吓唬人,是白纸黑字的规定。今天结合四川的政策文件,把试用期考核标准讲清楚。

一、试用期有多长?谁需要经历试用期?
根据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》(国务院令第652号)和四川省事业单位聘用制管理的相关规定,公开招聘的教职工实行一年试用期制度。
▶试用期适用情形:
首次参加工作的新教师:试用期为12个月。这是大多数应届毕业生的情况。
再次参加工作的教师:根据《四川省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管理试行办法》(川办发〔2002〕40号),再次参加工作的受聘人员,试用期为3个月。但在实际执行中,部分地方教育局会统一要求新聘用教师试用期为12个月,即使是有工作经验的教师也可能被要求一年试用期。
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的人员:首次订立聘用合同的,不再约定试用期。
政策性安置人员(如军转干部):不约定试用期。
考核不通过真会走人:试用期满由用人单位进行考核,结论为“合格”及以上的按期转正;“基本合格”的延长试用期;“不合格”的按程序予以辞聘或解聘。长宁县教育局明确规定:考核不合格的,档案退回人才市场。
二、试用期考核到底考什么?
试用期满考核围绕德、能、勤、绩、廉五个方面展开,其中师德师风是重中之重。
▶德——思想政治与职业道德:根据四川省实施《教师法》条例,教师考核结果分为优秀、称职、不称职等若干等级,作为受聘任教、工资确定、实施奖惩的重要依据。师德师风在考核中实行“零容忍”,触碰红线直接不合格。
▶能——教育教学能力:备课是否认真、教案是否完整、课堂教学效果如何、作业批改是否及时、参与教研活动情况等。长宁县对教师的转正考核要求参加“教育教学专业知识水平测试”。
▶勤——工作态度与出勤:是否服从工作安排、是否存在旷工、迟到早退等。根据《四川省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管理试行办法》,连续旷工超过10个工作日或1年内累计旷工超过20个工作日的,聘用单位可以随时解除聘用合同。
▶绩——工作实绩:所教班级学生的学业成绩、班级管理成效等。
▶廉——廉洁自律:是否存在有偿补课、收受礼品礼金等违规行为。
三、几条“红线”千万不能碰
根据四川省实施《教师法》办法和各地考核规定,以下情形可能直接导致考核不合格甚至解聘:
1️⃣一是师德师风问题
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、品行不良侮辱学生、向学生或家长索取财物经教育不改的,直接面临行政处分或解聘。师德师风在考核中实行“一票否决”。
2️⃣二是不认真履行岗位职责
故意不完成教育教学任务给工作造成损失的,可给予行政处分或解聘。
3️⃣三是严重违纪违规
连续旷工超过规定天数、擅自出国(境)逾期不归、严重失职造成重大损害等情形,聘用单位可随时解除聘用合同。
考编不容易,别在试用期这一关翻了车。等试用期满、考核合格、正式转正的那一天,才是真正意义上的“上岸”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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